發布日期:2017-03-02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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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珠海鼎諾財務-珠海優秀的財務代理
近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全面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自2017年3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簡易注銷。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注銷企業程序復雜、耗時較長,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市場機制效率。2015年以來,一些地方開展了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提升了市場退出效率;提高了社會資源利用效率;降低了市場主體退出成本。
一、簡易注銷的適用范圍
(一)適用簡易注銷的企業
根據《意見》,適用簡易注銷的企業主要有兩種:
1、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
2、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有限責任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
以上兩種類型的企業,可自主選擇適用一般注銷程序或簡易注銷程序。
(二)不適用簡易注銷的企業
有適用的情形,就會有不適用的情形,不適用簡易注銷的企業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
2、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3、存在股權(投資權益)被凍結、出質或動產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調查或采取行政強制、司法協助、被予以行政處罰等情形的;
5、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登記的;
6、曾被終止簡易注銷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注銷登記前需經批準的;
8、不適用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三)例外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強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產的,有關企業清算組、企業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被強制清算人或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
二、簡易注銷的申請程序
(一)簡易注銷的申請程序
(二)企業申請簡易注銷需要提交的資料
1、將全體投資人作出解散的決議(決定)、成立清算組、經其確認的清算報告等文書合并簡化為全體投資人簽署的包含全體投資人決定企業解散注銷、組織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內容的《全體投資人承諾書》。
2、企業在申請簡易注銷登記時只需要提交《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強制清算終結的企業提交人民法院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產程序終結的企業提交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營業執照正、副本即可,不再提交清算報告、投資人決議、清稅證明、清算組備案證明、刊登公告的報紙樣張等材料(企業登記申請文書規范和企業登記提交材料規范(2015年版)已相應修訂)。
三、各方相關權利義務
(一)登記機關
1、登記機關在收到申請后,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也可利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企業進行檢索檢查,對于不適用簡易注銷登記限制條件的申請,書面(電子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請人不符合簡易注銷條件;
2、對于公告期內被提出異議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不予簡易注銷登記的決定;對于公告期內未被提出異議的企業,登記機關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準予簡易注銷登記的決定。
(二)企業
企業應當對其公告的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和全體投資人承諾、向登記機關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全體投資人承諾書》是實施監督管理的依據。企業在簡易注銷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登記機關可以依法做出撤銷注銷登記等處理,在恢復企業主體資格的同時將該企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有關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主張其相應權利。
對惡意利用企業簡易注銷程序逃避債務或侵害他人合法權利的,有關利害關系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向投資人主張其相應民事責任,投資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